作者:二凤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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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九》贞观四年庚寅,
公元六三零年突厥既亡,其部落或北附薛延陀,或西奔西域,其降唐者尚十万口,诏群臣议区处之宜。
朝士多言:“北狄自古为中国患,今幸而破亡,宜悉徙之河南兗、豫之间,分其种落,散居州县,教之耕织,可以化胡虏为农民,永空塞北之地。”
中书侍郎颜师古以为:“突厥、铁勒皆上古所不能臣,陛下既得而臣之,请皆置之河北。分立酋长,领其部落,则永永无患矣。”
礼部侍郎李百药以为:“突厥虽云一国,然其种类区分,各有酋帅。今宜因其离散,各即本部署为君长,不相臣属;纵欲存立阿史那氏,唯可使臣其本族而已。国分则弱而易制,势敌则难相吞灭,各自保全,必不能抗衡中国。仍请于定襄置都护府,为其节度,此安边之长策也。”
夏州都督窦静以为:“戎狄之性,有如禽兽,不可以刑法威,不可以仁义教,况彼首丘之情,未易忘也。置之中国,有损无益,恐一旦变生,犯我王略。莫若因其破亡之馀,施以望外之恩,假之王侯之号,妻以宗室之女,分其土地,析其部落,使其权弱势分,易为羁制,可使常为籓臣,永保边塞。”
温彦博以为:“徙于兗、豫之间,则乖违物性,非所以存养之也。请准汉建武故事,置降匈奴于塞下,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使为中国扞蔽,策之善者也。”
魏征以为:“突厥世为寇盗,百姓之仇也;今幸而破亡,陛下以其降附,不忍尽杀,宜纵之使还故土,不可留之中国。夫戎狄人面兽心,弱则请服,强则叛乱,固其常性。今降者众近十万,数年之后,蕃息倍多,必为腹心之疾,不可悔也。晋初诸胡与民杂居中国,郭钦、江统,皆劝武帝驱出塞外以绝乱阶,武帝不从。后二十馀年,伊、洛之间,遂为氈裘之域,此前事之明鉴也!”
彦博曰:“王者之于万物。天覆地载,靡有所遗。今突厥穷来归我,奈何弃之而不受乎!孔子曰:‘有教无类。’若救其死亡,授以生业,教之礼义,数年之后,悉为吾民。选其酋长,使入宿卫,畏威怀德,何后患之有!”
上卒用彦博策,处突厥降众,东自幽州,西至灵州;分突利故所统之地,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又分颉利之地为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云中都督府,以统其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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