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唐中期以前,不存在所谓士绅,主要抗税或特权是贵族豪强和僧尼寺庙。豪强到了汉代中央权力和统治能力成型稳固后,不是乱世,都无力抗据国家。寺庙等经过三武一宗打击,也丧失了税收方面的特权。宋代开始,科举制度的成熟,催生了一个新的官僚士绅阶层。官僚士绅们利用执政权力和致仕之后的影响力,为这个群体谋取财税上的利益。这种优待,一直不是全部免除,包括明代。
一般来说,土地税收的优免,不是所有的,而是有一定亩数的,那么如果这个有功名的学子或者官员,没有被优免的那部分土地,仍然要纳税的,要缴纳皇粮的。有的官员会受到皇帝的赏赐土地,那么这个赏赐的土地当然也享受优免的政策,不过,一般赏的都不多,几十亩,一百亩就了不起了。2、赋役的优免,这个优免,也是有条件的,秀才可以免掉自己去政府当役工(或者缴纳出役的粮食银子抵代),举人则可以不仅自身优免,还可以带免两个人,那一般都是自己的直系亲属。进士则更多,可以优免4-6人的丁役,当了官,就看官职的高低,最多的,可以优免达到二十四人(一品官或者有爵位)。那亲戚人数多出来,按规定是优免不到的。
但嘉靖年间,这个群体终于从法律上形成了“士绅无需纳粮”的制度。“现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进士优免田最高可达三千三百五十亩,未仕举人优免田一千二百亩;生员、监生八十亩。(姚宗仪《常熟私志赋役 优免新例》)”看上去每个品阶能够免多少税赋都是有定数的,但基数一开始就定的大,所以当执行起来的时候,就基本不用交税了。
建虏本来得国不正,又要拉拢整体投敌的士绅地主阶层,所以继承明末措施。但,像战国贵族、汉晋豪强士族、早期寺院、明末士绅一样,因为他们拥有财税上的特权,威胁到国家经济甚至政权,而国家机器有不至于暗弱不堪,那结果自不待言,国家机器有意愿有能力,那只是缺个契机了……结果是自然而然的。
【 在 power2022 的大作中提到: 】
: 宋朝也没有士绅优待不当差不纳税这种制度化的优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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