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黑李世民而开的帖子吧
这十条大多数都是取得政权后为防止他人夺权而定下的法律条款。哪个开国皇帝或参与开国的皇帝功臣不是踩着1),2),3),5),6),8),9)建功立业的?拿杨坚做例子分析一下就清楚了。
李世民比其他多数开国皇帝多的是 逼唐高祖退位,杀兄占嫂。有鲜卑血统的人占用了兄长的小妾,不是什么大事,他们习以为常
【 在 xunxia (xunxia)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李世民谋反逼父弑兄屠侄杀子淫嫂,十恶占全了啊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Apr 16 13:19:25 2020), 站内
:
: 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它的主要内容有:
: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 3)谋叛。指背叛朝廷。
: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
: --
:
: ※ 来源:·最水木 客户端·[FROM: 111.205.43.*]
--
FROM 120.24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