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最后一句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才是这首诗的创作动机,是作者的立意。把这句砍掉,等于把原诗的魂给丢掉了,成断章取义了
而且感觉“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这句诗意境也比前面几句更深一些,起到了渲染烘托气氛的作用,写的是宏观。画面感很强,象是一幅写意画跃然眼前。前面几句写的只是微观的草,再加上后面宏观环境的烘托,景象由近及远,由微观到宏观,颇有电影蒙太奇拍摄技法的精妙,感情上也似乎饱满些,文采也更好。反正我是更喜欢这一句,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大为感慨,我这样一个从来不会多愁善感的人竟然会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 在 zszqzzzf 的大作中提到: 】
: ……
: 不觉得。这首诗脍炙人口的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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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nq FROM 117.136.38.*
FROM 117.1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