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PlayerUnkwn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这个国家,最喜欢在胸口挂块纸牌子,然后在牌子上明晃晃地写上“人权卫士”四
: 个大字。
: 如此一来,它便真的以为自己是“人权警察”了,对世界指手画脚,无端干涉他国内政
: ...................
来自百度百科:
《世界通史全编》有这样的文字:“在当时世界‘文明’的国度美国(这里指美国独立前的十三个殖民地),这
种种族灭绝政策,来得更加凶残。他们一再提高屠杀印第安人的赏格。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
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年,
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
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一百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五十镑!’”
1783年,美国独立以后,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和虐待并没有丝毫收敛。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为了开拓疆土,
美国政府把印第安人驱逐出祖居地。1830年,美国政府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法案》,规定东部的印第安人要全部
迁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为他们划定的保留地中去,实行种族隔离和迫害。这些“印第安人保留地”绝大部分是偏
僻贫瘠的山地或沙漠地带。一个叫切罗基的部族,在被迫迁往“印第安准州”(即今奥克拉何马州)的迁徙中,
历时3—5个月,约4000人丧生,占该部族的人口的25%。这一惨剧后来被称为“血泪的审判”。印第安人长期遭到
屠杀、围攻、驱赶、被迫迁徙等迫害,人数急剧减少。到20世纪初期,只剩下30多万人。直到1924年,美国国会
才通过了《印第安人公民资格法》,宣布凡在美国境内出生的人均为美国公民。1934年,美国又根据罗斯福总统
的“新政”通过了《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允许印第安人建立自己的政府,不再分配保留地的土地,停止强迫
印第安人放弃传统文化和宗教的政策,印第安人的境况才有所改善。才没有遭到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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