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一般认为萌发于南北朝,真正成型于唐朝。
隋代选官办法是两汉分科察举办法的沿袭。开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诏诸州举贡士人按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分别荐进,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诏令荐人,分为十科。大业五年(609年)又诏诸州荐人,分为四科。隋代尚没有自请投靠的办法。虽然有说法说“炀帝始置进士之科”、隋代“置进士、明经二科”。但根据史料隋文帝、隋炀帝诏书记载的隋文帝的二科、隋炀帝的十科、四科中都没有进士、明经的科目。至于分科举荐的办法也不始于隋。两汉的察举已经实施分科、策试。何况,即使隋代真出现了相当于进士的科目,也不能说这就是科举制度。因为,同之前的选官制度比较,科举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在于:一、投牒自应,读书人都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荐;二、考试定期举行;三、严格考试。而隋代选官制度则不具备上述三个特点。隋文帝、隋炀帝的诏书都表明,参加选官的士人仍然必须先得到高官的举荐,制度上并没有给予他们投牒自应的权利。隋代分科选举共三次,都是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没有定期举行的制度规定。至于开皇七年(587年)关于诸州岁贡三人的诏令,也跟两汉时州郡每年向朝廷举贡士一样,人数既少,考试也不重要,不同于唐宋定期举行的全国大考。如果不以上述三点为科举制度标志,那么两汉察举也是科举制度了。所以,只能确认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在唐朝,而不是在隋朝。 [30]
【 在 huzezhong (金子无语) 的大作中提到: 】
: 科举是杨广还是杨坚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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