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按照这个理论,一个来自昭,一个来自穆,应该可以通婚啊
【 在 whiho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说在维持一个大部族,不区分姓氏的情况下
: 通过分昭穆的方法进行程度有限的禁忌婚,例如子姓接受外婚,但不排斥内婚(妇好)
: 那么就通过其他方法,比如把部族按照天干分成十个小的支族
: 甲乙丙等几个支族组成一个集团乙,丁戊辛等支族组成另一个集团丁
: 那么(虽然可以内婚),但乙集团的男人只能娶丁集团的女人
: 单看这个说法觉得他很有想象力
: 但后来看了摩尔根《古代社会》关于澳洲部落内部分成八个小胞族
: 觉得这种联想实在是自然而然的
: 张光直引来旁证的一条左传的记载,即东郭淳(大概这么个名字)拒绝通婚的理由
: “(你),文之昭也;(我),武之穆也”,所以不能通婚
: 他认为这样说很怪,春秋已讲究同姓不婚,说咱们都姓姜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强调昭穆
: flzt则认为张过度解读了,这句话的本意就是我们都姓姜,只不过这么说比较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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