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是咸丰过分了,
养育之恩,死之前追赠皇太后陪葬先皇帝不是很正常的吗?
【 在 opera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咸丰继位时,老六的妈妈被尊为皇贵太妃。几年后病笃,不咽气,老六矫诏尊为太后,册封的诏书宣读后,瞑目。咸丰不好撕破脸,国丧期间革除老六一切职务。老六妈妈不附庙,不挂道光的谥号成,变相不承认第四个太后。
: 辛酉之后,慈禧给第四任太后补上了同等待遇。
: 孝全皇后崩,文宗方十岁,妃抚育有恩。文宗即位,尊为皇考康慈皇贵太妃,居寿康宫。咸丰五年七月,太妃病笃,尊为康慈皇太后。越九日庚午,崩,年四十四。上谥,曰孝静康慈弼天抚圣皇后,不系宣宗谥,不祔庙。葬慕陵东,曰慕东陵。穆宗即位,祔庙,加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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