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sohu.com/a/397472695_260616/?_trans_=000014_bdss_dkmwzacjP3p:CP=&pvid=000115_3w_a俞老师提出常平新法的关键创新在于其经营方式与财政体量的“质”的变化,王安石追求不止是赈灾救民,更是如何将之“做大做强”,在财赋规模上获得质的提升,这一观点是否间接映证了梁庚尧等指责王安石财政之策高于社会之策的观点呢?第二点是常平新法实施的连续性是否值得检讨,在熙丰年间和元丰年间,两者是否是一脉相承?三是新法的延续性问题,蔡京的变法放弃了王安石的改革理念,是否可以证明这一点,即王安石的新法并没有取得理想的社会效果?
俞菁慧老师在回应环节指出,第一,王安石变法在历史上争论的火药味非常浓,近现代以来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国家派和自由派的激烈交锋。避开这场历史纷争的关键在于回答:王安石新法本身的运作性质与运作逻辑。青苗借贷“二分之息”的设定从根本上改变的了旧常平的“保本福利”模式,走向自运营为主的“保本盈利”模式,实现常平功能的“质变”,由原来的“赈济常平”逐步转向“经营常平”。与此同步的“量变”则来自于新常平规模与体量的全面提升,既包含全渠道的本金与物资投入,也包括由基层借贷与转移支付所形成的流通效应。第二,人们以往习惯于从二分取息法去强调常平的敛财属性,而事实上,和均输、市易不同,常平青苗敛散的盈利效果并不明显,甚至都难以保证一定处于盈利状态。常平储备规模的大幅度膨胀,并不主要来源于“取息获利”,而是持续的财政拨入和各路物资源源不断的归集。既包括庞大的基础运营本金(1500万贯级别),也包括三司-转运司、内藏系统的调入,还有新法财政的平行调入。总之,它的“做大做强”背后有着一套明确的财政归集路线,恐非传统“剥削聚敛”、“国富民穷”等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所能涵盖。第三,新常平体系的有保本盈利的运营初衷,但从根本上还是对接各种形态的农业政策:小农借贷、农田水利基建与大规模灾伤赈济等等,并从理论到实践搭建起一种新的“开阖敛散”机制,依托中央到地方各级资源、机构、渠道、信息、价格、仓储等要素,形成强大的平台效应,推动了神宗朝财政结构与组织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第四,关于改革的延续性,俞老师以为王安石变法被推翻后,即使是其后继者也并未延续其运作逻辑与整体模式,虽然很多具体新法是被重新“捡”起来了,但是如同捡起一堆散状螺丝,背后的“机器”(系统)却始终没有搭建起来。
【 在 hyc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中国是部金融史中的说法,属于动机是好的但由于封建体制的问题执行层面越走越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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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karin FROM 223.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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