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一样的,我外婆就是小脚,真的是三寸金莲大小,感觉就像小腿差不多粗,脚骨从脚趾之前就断了长起来,脚趾全部在脚底下。这确实是封建残害了。
不过根据我对明清时代殉葬风俗的转变,以及大清大力提倡宗室妇女为宗室殉葬的嘉奖,以及大清时代百倍甚至万倍于之前年代的贞洁烈妇殉葬比例,我高度怀疑女性小脚也是清代才登峰造极发展到千家万户的。我外婆家也不是地主,他们村有国军旅长,那才是地主角色,最多算中农家庭而已。就这样的家庭妇女都裹小脚变成这样,可见清末民国普及之深。直到八路来了,我外婆家才放脚的,我外婆都20多了,已经放脚也没用了。
【 在 gongtsinese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再过两百年,什么束胸减肥整容都会被女权分子称为当年男权社会残害妇女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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