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是谁?人家有说是自己推断总结么?为啥真的存在,却几百年后才第一次提及?连户籍制度上,都没有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明确划分方式,怎么执行这种制度?
【 在 tianc0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没必要非得争这个了。人家说四等人制,那是对这些史料的总结。就好比我们说井田制、公田制、内阁制、府兵制、募兵制,也都是对其特征的总结。只要符合事实的,都可以说是合理的。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范畴及不平等性,在蒙元的法律、各项制度里确实存在,这一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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