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不写也可以啊
如果不是诸侯要杀晁错,他万也死不了
就像我举例的,花钱废为庶人 宫刑,都是惩罚,不一定死刑
即使到了今天,杀人也不是必然死刑,可以花钱取得谅解
而且给吴王写檄文的秘书不是司马迁,他不一定按司马迁的规矩写,司马迁只是抄过来
【 在 ericz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并不是,史记里想说杀是说诛杀,比如“沛公至军,立诛杀曹无伤。”
: 我也说了,晁错之前犯过死罪,太庙穿墙,没事啊,把丞相申屠嘉气的吐血而亡了
: 汉朝法律还允许花钱赎罪,李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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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defeatyou FROM 223.72.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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