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食货志》称:“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
赵构登基之际,就下令:“人户置买耕牛,权免税一年。”“军民杀耕牛者抵死”
实行土地相对集中的营田,在南宋政府的招诱下,大批荒地获得开垦和种植
推行经界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既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在赵构看来,吏治的核心或许不在待罪或真决,赃罪严刑话语只是起到威慑作用,而防范的举措则是对监司官的法制规约。
赵构说:“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强化市舶司的管理、消灭海盗、招徕蕃客、救济遭遇海南的外国船舶、保护蕃商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等措施。绍兴七年(1137年),三个市舶司的收入为一百万缗,绍兴十年(1140年)的收入为一百余万缗,到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增加到两百万缗,几乎是北宋收入最多年份(崇宁、大观间)的两倍,使南宋成为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一个高峰时期。
“朕于释、老之书,未尝留意,盖无益于治道”,尤其抑制佛教。他将视为流入中国的“异端”,予以排斥,从绍兴十二年(1142年)起,赵构减少宗教活动,限止寺院的建造和赐额
从西南夷和吐蕃购买的广马和川马,在临安等地设立养马机构(孳生监),在南方试验养马。绍兴十三年(1143年)五月初一日对大臣透露自己养了二三年的马,“已得驹数百,此后不患不蕃”
赵构亲自研发武器。他对大臣说:“朕躬履艰难,久于兵事,至于器械,亦精思熟讲。”并称自己下令制造的锐首小枪在刘锜的顺昌大捷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金朝使节来临安,有关部门拟以弓矢作为礼品相赠。赵构以其制作不精,命人取出内库所造弓矢赐之。次日,赵构告诉大臣:“此朕自指教,虽军中人亦未必能之。赐予使人,不惟观美,兼器械之良,亦可使远人知所畏服。”一次,赵构命令有关部门制造韩世忠所研制的克敌弓,并命殿前司阅习。其后殿帅杨存中在克敌弓的基础上,再加改进,造出了使用更加灵巧、更加精密的弓箭,取名“马黄弩”。正由于赵构重视对兵器的制造,所以在绍兴年间,“累年所造军器,内库已如山积”。
【 在 moonwal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历史的惯性,就是人民创造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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