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简所见秦代国家与社会》工藤元男
料不少,只谈两点。
云梦秦简中有"都官",与县、十二郡官并列,这个"都官"作何解?
《史记·商君列传》记商鞅变法时在关中"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
一县"。这里提到了4种旧的地方组织,其中特别指出"小都"而不是"都"。既然有小都,
就有中都,大都。我们知道,春秋时是都邑制,"有宗庙曰都,无宗庙曰邑"。大概就是
大的城叫都,小的叫邑。都往往是旧贵族的堡垒,比如孔子堕的"三都"。战国时各国逐
渐向郡县制转变,只有齐国基本一直保持都邑制。从秦简我们可知,商鞅变法在关中只
是将部分小都转为县,一些贵族势力较强的大都,仍予以保留,可能加以适当改造,长
期与县平行存在,直到秦昭王末期都还有。都的官长叫啬夫,与县令平级而略低。都的
级别也略低于县。作者指出这一是反映出国家政权有意贬低都这种过时的行政区的地位
,二也反映出都相对于县有更大的独立性。由西面的秦到东面的齐,都邑制与郡县制看
来都是长期并列存在的,并呈现出一种时间和地域上的过渡趋势。
云梦秦简《法律问答》界定人口的身份,有两种:"夏子"和"真"。"秦父"和"秦母"所生
为"夏子","臣邦父"或"它邦父"与"臣邦母"或"它邦母"所生为"真"。"夏子"应该指的是
秦国土著(秦人曾被关东诸国以戎狄视之,自己法律上却自称夏子!),"真"应该指的
是外国人的后代。关键是秦人与"臣邦"人或"它邦"人所生的子女算啥?原来,只有"秦母
"和"臣邦父"或"它邦父"所生的才是"夏子"。和犹太人(以及其他古代民族)一样,秦人
法律上是以母亲族属来决定本人的族属的。这在自然上很好理解,但与一般认为的中国
古代的宗法传统礼制是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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