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代粮食亩产的各种估计中,郭松义文章的数字相对居中,内容较为全面,(长短合适又好找……)
依据其文章梳理一下推导思路,省得大家再自立靶子。
原文链接:
http://economy.guoxue.com/?p=5300 首先,作者的免责声明——
“计算粮食亩产量,从方法上说属于统计学的范畴,其前提必须有大量系统的数字资料。遗憾的是在明清两代,这样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并不存在,即使已经掌握的数字,也因各地的亩积或量器衡器方面的差异而难以做到精确划一,出于如此等等情况,我们在计算明清粮食亩产时,只能根据现有条件,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作出大体匡估。”
“基于整个数据本来就少且不完整,加上对诸如各种田土等则、比例或同样是旱作或南方稻作制的双季稻、稻麦、稻杂连作、单季稻的高低产量中,选择哪个数字比较适中等,都掺杂着不少主观的成分,因此所谓估测,充其量不过是个近似值而已。”
然后,1.亩产
基础数据主要是田地,特别是祭、学田的定额租记载。
郭文列举明代数据75条,涉及江浙、江西、湖南、广东、福建、四川、贵州、云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等,
南方额租最低0.35石/亩,最高3+,一般在1石以上;
北方额租最低0.034石/亩,最高0.5,一般在0.2石左右。
据相关记载,将常年产量取为额租量2倍。
清代据作者说,辑录了上千条相关数据,没有一一列出。
此外还有一时一地的零散单产表述。
作者据此估计了北方上上田、上田、中田、下田,南方双季稻、稻麦/稻杂连作、单季稻、旱田的单产。
各类型田地比例似乎出自经验推断,没有给出依据。
上结论:
“明后期北方的上上田亩产可超过1石,上地1石左右,中地0.7—0.8石、0.6—0.7石,下地0.3—0.4石、0.2—0.3石。明代北方亦有种植水稻的,但为数很少,大部分种植麦、黍、粟、高粱、豆类等旱作。在这些田地中,上上地约占10%,平均亩产以1.3石计,上地占30%,出粮以1石计,中地占40%,出粮以0.7石计,下地占20%,出粮以0.3石计,合各等地田地,平均亩产为(10%×1.3)+(30%×1)+(40%×0.7)+(20%×0.3)=0.77石,往高里算(其中包括种稻的因素),也就是0.8石。”
“南方有水田、早地。水田种稻,分双季稻、稻麦与稻杂(如黍、粟、豆等)连作,还有相当数量的单季稻田。……明代的双季稻种植比例很小,约占南方总耕地3%,平均亩产5石;稻麦和稻杂连作占20%,平均亩产4石;单作占47%,亩产3石;另有30%的耕地种植旱季作物,不过南方因气候、水文等原因,多数都能一年两收或两年三收,所以产量亦较北方要高,我们确定亩产为1.2石。这样南方诸省的平均亩产为(3%×5)+(20%×4)+(47%×3)+(30%×1.2)=2.72石。”
然后明代1石等于今1.025市石,
“旱作产麦、豆、高粱、粟等,麦每市石145斤,其余品种重量各有高低,为计算方便,每石统以140斤为准”,
“稻谷每市石为130斤,另稻麦、稻杂连作和旱地种麦和各种杂粮,笼统合算,以135斤为准”,
折算北方旱作区亩产115斤,南方稻作区376斤。
2.田亩数
据万历年《明会典》,万历初全国课税民田70139.7万亩。
其中湖广22162万亩,超过三成,明显失实。据康熙、雍正数字调整为750万亩。
考虑税收折亩,乘1.44得70167.9万亩。
再加不交税的军屯、庄田、学田等8550万亩,得78717.9万亩,
折合今亩为72546.4万市亩。
接下来又是直接上结论了:
“明代田土,北方旱作区约占45.6%,南方稻作区占54.4%,
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北方约占7%,南方占8.2%。”
由此计算,得北方粮田30765.5万市亩,南方36229.1万市亩,
南北年度总产量17160174.1万市斤,平均亩产256市斤。
3.人口
在明后期各种人口估计中,郭取了较低的1.2亿。
(据葛剑雄《中国人口史》,万历年间人口约1.7亿。)
非农人口,取了10%。
种植经济作物劳力,取了约10%。
【 在 stonejug (石子:北斗大角角宿一,牛郎织女天津四)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stonejug (石子:北斗大角角宿一,牛郎织女天津四), 信区: History
: 标 题: Re: 摘:部分明代亩产估计数字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Oct 12 17:37:47 2017), 站内
: ...................
--
修改:stonejug FROM 111.203.3.*
FROM 111.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