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p.weixin.qq.com/s/W0L1YbFvmjVTVCt70JaY0Q遗嘱内容:
《委托下列几位同志办的几项事》
由杨德中、李琦、赵炜、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组成小组,请杨德中同志负责主持,赵炜同志协助。
关于我死后简化处理,已报请中央批准外,对以下几件事,由小组办理:
一、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避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及有关党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
二、未用完的工资,全部交党费;
三、我和周恩来同志共住的房子,原由公家分配,应仍交公处理,周恩来同志和我历来反对搞我们的故居;
四、所有图书、出版物,除由中办给恩来的大字理论和历史书籍,仍退还原机关外,其他的交由共青团中央酌分给青少年集中阅读的单位用;
五、我的文件,来往通讯、文书之类的文件交中央文献办公室清理酌处,我和周恩来同志所有的照片也交中央文献办公室保存或酌处,关于我的讲话、谈话录音交中央文献办公室存处;
六、有些遗物均交公或交有关单位使用;
七、我个人的遗物、服装杂件,交分配合用的及身边工作同志、有来往的一部分亲属留念使用。
以上诸事,向委托办理的同志,先此表示谢意!在以上范围以外的其他物品统由小组同志酌处。
邓颖超
198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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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reeguy FROM 58.23.4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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