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通鉴论》卷二十六·文宗·六
杜牧憤河朔三鎮之跋扈,傷府兵之廢敗,而建議欲追復之,徒為巵言,貽後世以聽熒耳。牧知藩鎮之彊在府兵既廢之後,而不知惟府兵之積弱,是以蕃兵重,邊將驕,欺唐之無兵,以馴致於桀驁而不可復詰也。且當太和之世,豈獨河北之抗命哉?澤潞、山南無非擁彊兵以傲岸者。而欲取區區聽命之州郡,勞其農而兵之,散其兵而農之,則國愈無兵、民愈困、亂將愈起。甚矣!空言無實,徒以熒慕古者之聽,而流禍於來今,未有已也。
府兵之害,反激而爲藩鎮,勢所必然,禍所必趨,已論之詳矣。乃若杜牧所言有可取,而唐之初制尚可支百年者,則十六衛是已。十六衛,以畜養戎臣、儲將帥之用者也,天下之兵各分屬焉,而環王都之左右,各有守駐以待命,蓋分合之勢,兩得之矣。分之爲十六,則其權不專,不致如晉、宋以後方州撫領擁兵而篡逆莫制也。統之以十六,則其綱不弛,不致如宋之廂軍解散弱靡以成乎積衰也。
夫邊不能無兵,邊兵不可以更戍而無固心,必矣。兵之爲用,有戰兵焉,有守兵焉。守兵者,欲其久住,而衛家即以衛國者也;而守之數不欲其多,千人乘城,十萬之師不能卒拔,而少則無糧薪不給之憂。戰兵者,欲其遄往而用其新氣者也;一戰之勇,功賞速效,虜退歸休,抑可無長征怨望之情。然則十六衛之與邊兵,互設以相濟,寇小入,則邊兵守而有餘,寇大入,則邊兵可固守以待,而十六衛之帥,唯天子使,以帥其屬而戰焉。若夫寇盜有竊發之心,逆臣萌不軌之志,則十六衛中天下以林立,而誰敢恣意以逞狂圖乎?
唯是十六衛之兵,必召募挑選,歸營訓練,而不可散之田畝,則三代以下必然之理勢,不可以寓兵於農之陳言,坐受其弊者也。就其地食其食,無千里飛輓之勞;就其近屬其衛,無居中遙制之病;衛率巡之,所司練之,有司供億之,皆甚便也。此則唐初之善制,不必府兵而可行之後世者也。以杜牧之時,尤可決行於一朝,非若府兵之久敝而不可再興者,何也?河朔之叛臣不可遽奪,而內地猶可爲也。且自憲宗以來,淄青、淮蔡、西川、淮南賊平之日,兵不可散,固可移矣;成德、盧龍、魏博歸命之日,兵不能罷,亦可調矣。以恩恤之,以威臨之,仍使爲兵,而稍移易之,固皆不安南畝習於戎行者,又何難於措置之有哉?朝無人焉,慮不及此,而後天下終不可得而平。牧固不足以及此,而漫無憂國之心者,又勿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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