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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07年,秦武王意外死亡,秦国政局大变,本来得势的甘茂遭到樗里疾的排挤,于次年在率军攻魏皮氏时出逃。甘茂作为张仪之后秦国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他的出逃在列国中引起了强烈反应。而且由于秦昭王初年政权不稳,秦在对外较量中被迫暂时采取守势,列国遂产生了利用甘茂干涉秦内政的意图,其中又以楚国意图最强。《楚策一》、《楚策二》分别记录了楚怀王欲相甘茂于秦、魏的行动。
秦策二
甘茂亡秦,且之齐,出关遇苏子,曰:“君闻夫江上之处女乎?”苏子曰:“不闻。”曰:“夫江上之处女,有家贫而无烛者,处女相与语,欲去之。家贫无烛者将去矣,谓处女曰:‘妾以无烛,故常先至,扫室布席,何爱余明之照四壁者?幸以赐妾,何妨欲处女?妾自以有益于处女,何为去我?’处女相语以为然而留之。今臣不肖,弃遂于秦而出关,愿为足下扫室布席,幸无我遂也。”苏子曰:“善。请重公于齐。”
乃西说秦王曰:“甘茂贤人,非恒士也。其居秦,累世重矣,自殽塞、谿谷,地形险易,尽知之。彼若以齐约韩、魏,反以谋秦,是非秦之利也。”秦王曰:“然则奈何?”苏子曰:“不如重其贽,厚其禄以迎之。彼来则置之槐谷,终身勿出,天下何从图秦。”秦王曰:“善。”与之上卿,以相[印]迎之齐。
甘茂辞不往,苏子伪谓王曰:“甘茂,贤人也。今秦与之上卿,以相[印]迎之,茂德王之赐,故不往,愿为王臣。今王何以礼之?王若不留,必不德王。彼以甘茂之贤,得擅用强秦之众,则难图也!”齐王曰:“善。”赐之上卿,命而处之。
楚策一
楚王闻于范环曰:“寡人欲置相于秦,孰可?”对曰:“臣不足以知之。”王曰:“吾[欲]相甘茂,可乎?”范环对曰:“不可。”王曰:“何也?”曰:“夫史举,上蔡之监门也。大不知事君,小不知处室,以苛廉闻于世,甘茂事之顺焉。故惠王之明,武王之察,张仪之好谮,甘茂事之,取十官而无罪,茂诚贤者也,然而不可相秦。秦之有贤相也,非楚国之利也。且王尝用滑于越,而纳句章,昧之难,越乱,故楚南察濑胡,而野江东。计王之功所以能如此者,越乱而楚治也。今王以用之于越矣,而忘之于秦,臣以为王钜速忘矣!王若欲置相于秦乎?若公孙郝者可。夫公孙郝之于秦王,亲也。少与之同衣,长与之同车,被王衣以听事,真大王之相已。王相之,楚国之大利也。”(《韩非子·内储说下篇》略同)
楚策二
魏相翟强死。为甘茂谓楚王曰:“魏之几相者,公子劲也。劲也相魏,魏、秦之交必善。秦、魏之交完,则楚轻矣。故王不如与齐约,相甘茂于魏。齐王好高人以名,今为其行人,请魏之相,齐必喜。魏氏不听,交恶于齐;齐、魏之交恶,必争事楚。魏氏听,甘茂与樗里疾贸首之仇也;而魏、秦之交必恶,又交重楚也。”
《秦策二》中所云“苏子”,不太可能是苏秦。现代学者据《战国纵横家书》所考订的苏秦活动年代,其最早出现于前312年(《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谓陈轸章》),当时仅是陈轸之门客。6年以后的前306年恐怕很难达到《秦策二》中甘茂所显示出的尊敬程度。且此时苏秦尚未入齐(苏秦入齐在前300年以后),对齐王并无影响力。《史记》作“苏代”,亦不确。此“苏子”乃是策士之代称。实际上,从策文内容来看,此策所云并不属实,其中齐对甘茂“赐之上卿,命而处之”,或有其事,但此举对于当时列国政局并无影响,而“苏子”对齐、秦二王的辗转游说则无从考证,实为战国末期策士的习作。可见甘茂亡秦在当时已成为策士练习的命题之一。这篇习作乃是以甘茂亡秦为前提条件,以甘茂个人利益为理想结果的一种策略推演。此类推演习作之原貌保存最完整的,是《齐策三·楚王死章》。
“槐谷”,《史记》作“鬼谷”。此槐谷在关中,即今陕西淳化东,非关东之鬼谷。
“翟强”,常见于《魏策》各章,是魏襄王前期魏国的主要政治家,政治态度倾向于反楚亲齐、秦,前311年田需死后代其任魏相邦,据此策死于前306年甘茂亡秦之后,前300年樗里疾死之前。这期间甘茂寄居于齐,而齐王有相甘茂于魏的意图。从策文中还可以判断此时楚与齐、魏的邦交尚维持正常,则又必在前303年齐魏韩攻楚之前,即前305年-前303年之间。该策士为甘茂说楚怀王,正是想利用楚怀王趁翟强死之机扶植在魏代理人的想法,为甘茂的东山再起创造机会,从结果来看未能成功。“而甘茂竟不得复入秦,卒於魏。”
“范环”,楚国谋士,两见于《战国策》。甘茂执政期间,力主亲魏反韩,无明显的反楚倾向,对楚索要故地的要求阳奉阴违(《秦策二·秦王谓甘茂章》),故楚怀王可能认为相甘茂于秦对楚有利。“公孙郝”即公孙奭(《史记》作“向寿”),为秦昭王之亲信,在范环看来为一有利于楚的无能之辈。
《楚王闻于范环》章透露出了楚与越关系的重要信息,值得注意。自黄以周、杨宽以来,学者皆据此考证楚灭越在楚怀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306年。此处对这段时间的楚越关系作一简述。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王无彊时”一段,从体裁和内容来看都类同《战国策》,必定是《战国策》之逸篇,而被司马迁误系于徐州之役前。该段策文十分重要,文理俱佳,可作为一篇单独的策文。原文如下:
……越北伐齐,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图越之所为不伐楚者,为不得晋也。韩、魏固不攻楚。韩之攻楚,覆其军,杀其将,则叶、阳翟危;魏亦覆其军,杀其将,则陈、上蔡不安。故二晋之事越也,不至於覆军杀将,马汗之力不效。所重於得晋者何也?”越王曰:“所求於晋者,不至顿刃接兵,而况于攻城围邑乎?愿魏以聚大梁之下,愿齐之试兵南阳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则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间不东,商、於、析、郦、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备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则齐、秦、韩、魏得志於楚也,是二晋不战分地,不耕而穫之。不此之为,而顿刃於河山之间以为齐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计,柰何其以此王也!”齐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毫毛而不见其睫也。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王所待於晋者,非有马汗之力也,又非可与合军连和也,将待之以分楚众也。今楚众已分,何待於晋?”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於中,以至无假之关者,三千七百里;景翠之军北聚鲁、齐、南阳,分有大此者乎?且王之所求者,斗晋楚也;晋楚不斗,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时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此四邑者不上贡事於郢矣。臣闻之,图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愿大王之转攻楚也。”
据策文,此时韩、魏、齐皆与楚对立,可知其时必在楚怀王十六年,即前313年。这时因合纵失败,韩、魏均叛楚联秦,而楚怀王又听信张仪说辞而绝齐。作为合纵的原盟主国,此时楚势尚强,“叶、阳翟危”,“陈、上蔡不安”,“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於中”,中原楚军对韩魏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叶,今河南叶县南;阳翟,今河南禹县,韩之南都;陈,今河南淮阳;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曲沃,此为南曲沃,在今河南三门峡市西南;於中,即商於,在今陕西丹凤。这些“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於中”的楚军,我推测可能是前318-前317年前后合纵攻秦时被派往中原的,围於中的楚军是为了配合三晋对函谷关的进攻,并试图收复商於之地,围曲沃的楚军是三晋攻秦的预备队,由于后来魏叛楚联秦,这支楚军就转而围曲沃进行惩罚(《秦策二》云“齐助楚攻秦,取曲沃。”恐不确)。无假关,在今湖南湘阴北,《史记正义》:“言从曲沃、於中西至汉中、巴、巫、黔中千馀里,皆备秦、晋也。”
由于前319年齐与楚争夺“纵长”失败,其后齐楚邦交恶化,双方陈重兵于边,这就是“齐之试兵南阳莒地,以聚常、郯之境”,“景翠之军北聚鲁、齐、南阳”。莒,此为东莒,在今山东莒县;常,即“孟尝君”之尝,在今山东滕州薛城南;郯,在今江苏郯城西北;南阳,为齐之南阳,指今泰山以南地区。
“析、郦、宗胡之地,夏路以左”。析在今湖北西峡,郦在今河南南阳西北。宗胡,《索隐》:邑名。胡姓之宗,因以名邑。杜预云“汝阴县北有故胡城”。夏路以左,《索隐》:刘氏云“楚適诸夏,路出方城,人向北行,以西为左,故云夏路以左”,概指楚方城以西之地。
“方城之外”为楚之北疆邻韩魏,“淮、泗之间”为楚之东北疆邻齐,“商、於、析、郦、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为楚之西北疆邻秦,“江南、泗上”为楚之东疆邻越。
“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庞,在今湖南衡阳东;长沙,在今湖南长沙市;竟泽陵,《索隐》以为当为“竟陵泽”,但竟陵在今湖北潜江西北,而庞、长沙皆在湖南湘水之上。故复雠、竟泽陵今地不详,但应也在湖南湘水附近,与庞、长沙一样通过湘水及无假关与楚腹地相联,是楚国的后方战略物资基地。此句话透露出战国中期楚越南线斗争的大体情况,不见于其它史料,故十分重要。由此可知当时楚人是通过湘水将湖南地区(即后世之长沙郡)与其统治中心长江中游地区相联,而此时越人在湖南、江西的势力仍相当强大,可以威胁到楚的湘水交通线,甚至可以攻至湘水、资水与洞庭湖交汇处的无假关,亦可由此推想楚越战线之长。
《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魏襄王七年,……四月,越王使公师隅来献乘舟始罔及舟三百,箭五百万,犀角象齿焉。”魏襄王七年,即前312年,越人献大批舟船和物资于魏,必然是通过水路。自越至大梁的水路有4条,即淮水-颍水-鸿沟,淮水-濊水,淮水-丹水-雎水,淮水-丹水。无论走哪条,都说明越人在淮泗流域仍十分强大,其舰队可以畅行无阻。
前312年越献礼于魏之举,显然与秦韩魏正准备连横攻楚有关,越亦企图趁机加入连横阵营,继续扩大与楚的战争。这场战争至晚起于楚怀王十年,即前319年。《史记·六国年表》:“楚怀王十年,城广陵。” 广陵在今江苏扬州,已接近越国腹地,楚在此建立军事力量,必然遭到越人反击。《楚策一》伪托为“张仪为秦破从连横”的策文称:“且大王尝与吴人五战三胜而亡之,陈卒尽矣。”所指的就是这次战争。而《楚世家》:
(楚怀王)二十年,齐湣王欲为从长,恶楚之与秦合,乃使使遗楚王书曰:“寡人患楚之不察於尊名也。今秦惠王死,武王立,张仪走魏,樗里疾、公孙衍用,而楚事秦。夫樗里疾善乎韩,而公孙衍善乎魏;楚必事秦,韩、魏恐,必因二人求合於秦,则燕、赵亦宜事秦。四国争事秦,则楚为郡县矣。王何不与寡人并力收韩、魏、燕、赵,与为从而尊周室,以案兵息民,令於天下?莫敢不乐听,则王名成矣。王率诸侯并伐,破秦必矣。王取武关、蜀、汉之地,私吴、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韩、魏割上党,西薄函谷,则楚之彊百万也。且王欺於张仪,亡地汉中,兵锉蓝田,天下莫不代王怀怒。今乃欲先事秦!愿大王孰计之。”
楚王业已欲和於秦,见齐王书,犹豫不决,下其议群臣。群臣或言和秦,或曰听齐。昭雎曰:“王虽东取地於越,不足以刷耻;必且取地於秦,而後足以刷耻於诸侯。王不如深善齐、韩以重樗里疾,如是则王得韩、齐之重以求地矣。秦破韩宜阳,而韩犹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阳,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以故尤畏秦。不然,秦攻三川,赵攻上党,楚攻河外,韩必亡。楚之救韩,不能使韩不亡,然存韩者楚也。韩已得武遂於秦,以河山为塞,所报德莫如楚厚,臣以为其事王必疾。齐之所信於韩者,以韩公子眛为齐相也。韩已得武遂於秦,王甚善之,使之以齐、韩重樗里疾,疾得齐、韩之重,其主弗敢弃疾也。今又益之以楚之重,樗里子必言秦,复与楚之侵地矣。”於是怀王许之,竟不合秦,而合齐以善韩。
《楚世家》此段文字中齐使使遗楚王书及昭雎所议内容,亦为司马迁采自原本《战国策》,其中齐使使遗楚王书及昭雎所议实为独立的两部分,而首尾则为编者所加,未必准确。司马迁系之于楚怀王二十年及齐闵王云云,亦误。齐使使遗楚王书中称“今秦惠王死,武王立”,当在前311年;昭雎所议称“秦破韩宜阳”,“秦之武遂”,“韩已得武遂於秦”,则时在前308年-前307年秦取韩宜阳、武遂之后,前306年秦归还韩武遂之前,正是楚怀王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间。前者“私吴、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的假设与后者“虽东取地於越”的事实,正反映出前311年-前306年间楚向越地扩张的进展。
“且王尝用滑于越,而纳句章,昧之难,越乱,故楚南察濑胡,而野江东。”透露出的正是楚成功击败越的具体手段。“楚南察濑胡而野江东”当是 “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之误,《韩非子·内储说下篇》又作“前者王使邵(昭)滑之越,五年而能亡越,所以然者,越乱而楚治也”。厉门,今地不详。句章,今浙江宁波西北。昧亦应为地名。这段文字虽有讹误,文义不明,但大体情况应是楚怀王将昭滑派到越国担任代表,昭滑成功的策动了越国的内乱,给楚的扩张创造了条件。越人何以接受昭滑,我推测可能是因为前311年秦惠文王死后,张仪被逐,连横运动半途而废,秦转而攻韩,使楚有了喘息之机可以专心对越,越人因此被迫向楚求和。战国时期,求和的一种主要形式就是接受对方人员担任本国的执政者,昭滑大概就是以此顺利打入了越国内部。
包山楚间有“大司马昭滑救甫之岁”的记录,指前316年。则昭滑在入越前已是楚国的主要执政者(同时期的令尹为昭阳)。
“夫史举,上蔡之监门也。大不知事君,小不知处室,以苛廉闻于世,甘茂事之顺焉。”《史记》则云:“甘茂者,下蔡人也。事下蔡史举先生,学百家之术。因张仪、樗里子而求见秦惠王。” 上蔡在今河南上蔡西南,属魏,下蔡在今安徽凤台,属楚。那么甘茂和史举到底是上蔡人还是下蔡人呢?我认为更有可能是上蔡人。史举又见于《魏策二·史举非犀首於王章》,可见是魏人,而甘茂也才会“因张仪、樗里子而求见秦惠王。”从文化地理上看,魏之上蔡也较楚之下蔡更发达,更接近“学百家之术”之地。而且,史举的“监门”身份也更可能存在于魏国。
这里附带说说“监门”。“监门”一词,又见于《荀子·荣辱》:
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埶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知能尽官职。夫是之谓至平。故或禄天下,而不自以为多,或监门御旅,抱关击柝,而不自以为寡。故曰:“斩而齐,枉而顺,不同而一。”夫是之谓人伦。诗曰:“受小共大共,为下国骏蒙。”此之谓也。
“监门御旅”一词,由于睡虎地秦简中所抄两条《魏律》的发现,而成为学术焦点:
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相邦:民或弃邑居壄(野),入人孤寡,徼人妇女,非邦之故也。自今以来,叚(假)门逆吕(旅),赘婿后父,勿令为户,勿鼠(予)田宇。三枼(世)之后,欲士(仕)士(仕)之。乃(仍)署其籍曰:故某虑赘壻某叟之乃(仍)孙。 魏户律
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将军:叚(假)门逆*(旅),赘壻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享(烹)牛食士,赐之参饭而勿鼠(予)殺。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豪(壕)。 魏奔命律
这两条《魏律》中的“叚门逆吕”,应该就是《荀子·荣辱》的“监门御旅”。围绕着这两条律法和“叚门逆吕”一词的具体含义,多有争论,目前尚无定论。我较赞同吴荣曾先生的见解,即监门御旅起初是作为“抱关击柝”的一种职业,但后来逐渐演化为对社会上无编户、无田宅的贱民的一种泛称。《荀子》、《战国策》中提到“监门”时的轻蔑态度与《魏律》对其的严峻打击措施是相当一致的。而监门御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正是经济最发达、编户管理最严格三晋国家所特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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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0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