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觉得这里不是这个意思
他这里整句话是
“凡天下之州府,三百一十有五,而羁縻之州,迨八百焉。四万户已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满为下州。凡三都之县,在内曰京县,城外曰畿,又望县有八十五焉。其余则六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已上为中县,一千户已上为中下县,不满一千户皆为下县。”
这个说的是当时行政区划的一个等级制度(按照人口的多少)
“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保有长,以相禁约。”
这个说的是具体的人口行政管理体制
“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
这里说人口不同年龄的划分
“每一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而领焉。凡天下之户,量其资定为九等,每定户以仲年,造籍以季年。州县之籍,恆留五比,省籍留九比。”
这里说得就是户籍的制定和管理了
可见这里的“比”不应当是指具体的人口行政管理体制,而是户籍管理里面的东西。
结合《旧唐书·志二十八》
“凡天下人户,量其资产,定为九等。每三年,县司注定,州司覆之。……每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天下籍始造四本,京师及东京尚书省、户部各贮一本,以备车驾行幸,省于载运之费焉。”
可见这里的“州县之籍”应该是州县保存的户籍,“省籍”是尚书省保留的户籍,而且根据后面的说法这个“比”不是户籍的份数。
具体什么含义还要再查查看,而且前面两个地方记载有矛盾的地方,一个是“九比”,一个是“三比”
【 在 Hygeris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的大作中提到: 】
: 《周礼·大司徒》
: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
: 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 另外,《史记》还是《汉书》《后汉书》,也有另外的解释。记不清了,
: 也没搜到。大致不是以三为进位,就是以五为进位。
: 知道是比较低级的单位就可以了。
--
修改:jiang2OOO FROM 219.224.169.121
FROM 219.224.16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