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行文含混,重点不明,将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地方区划大小、选官制度、监察制度都
杂糅在一起,面面具到而又面面不足,不知想论何事
就几个具体问题而言,此文说加强地方权力有利避险,这是一个比较时髦的观点。但我觉
得其论证论据都还不充分,理论上说,分散可以减少风险,但是不能改变期望值。也就是
说,地方分权可以使得全国不至于全好全坏,而是有好有坏,其平均值应该跟集权情况下
的期望值相同。除非地方分权有其他的优势。一旦有险,坏的地方垮掉了,好的地方能独
存么?而且,分权之后资源也随之分散,力量聚积不起来,分散风险的优势能抵消这个缺
点吗?即使不谈这个观点正误,此文举的例子也很不恰当。自太平天国之后,清朝地方督
抚权力相当大,已隐然有后来军阀割据之势,洋务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几个督抚推行起
来的。八国联军侵华之役,东南3督竟能搞东南互保,置身战事之外。这样的权力还不够分
散吗?
又如作者反复强调分权的弊端在于会产生一些“酷吏”,并举两汉为例。我不知道作者究竟读过“酷吏列传”没有。似乎作者对于酷吏的理解完全是出自字面上的,以为酷吏就是对老百姓残酷的官吏。实际上远远不是这样,两汉时期很多所谓的“酷吏”其实都是很有能力的行政官员,只不过他们的施政方针不完全符合儒家的理想罢了。有这种“酷吏”做太守,我以为是当地百姓之福。
再说此文谈到县令作为管民之官,责重而位低,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同时认为现在的政府
机构进入乡一级,行政区划太小,管民之官位置更低,从而更加不合理。这个问题不是由
他的这种理想来决定的,而是由官员进行行政管理的能力和职责来决定的。中国如此之大
,而一个官员的行政能力又有限,这就直接决定了管民之官的地位不可能很高。道理很简
单,基层官员管不了比一个县更大的地方,而中国又有数千个县之大,中央也不可能直接
管这数千个县的县令,因此县之上必然还要有更高的行政区划,而且不只一级,县令只能
是卑职。而且,加强县的权力,必然导致削弱市(州、郡、府)和省(路、道、镇)的权
力,很可能成为加强中央集权的办法,作者在这里有自己打自己耳光之嫌。至于今日政府
机构较古时庞大,这是由于政府承担了更多的职责造成的。古时的县政府,主要就是负责
一下司法。连钱粮兵役都是由下面的乡绅代办的。政府的服务职能极差,而且让乡绅代办
也留下很多弊端。今天无论如何不可能这样。当然,现在政府机构有没有偏大,行政区划
有没有偏小,都是可以讨论的。但是,像作者这样武断的论断,我是不敢苟同的
【 在 Anjuny (洞庭波兮木叶下) 的大作中提到: 】
: 地方吏治的困惑(下)——读《读通鉴论》有感之六
: 应该承认,只要不太胡涂的皇帝都相当重视地方吏治,比如王夫之谈到,“明帝永平
: 三年,以左冯翊郭丹为司徒,郡守入为三公,循西汉之制也,而尤不待内迁而速拔之
: 以升。”(160页)但这种重视有时候反而会连累整个朝廷,王夫之就对此表示不满
: ,三公是举大纲、坐而论道的,而郡守则是要执行具体政务的,他不能“以郡守织悉
: 必察之能,赞君道而摄大纲,则琐细而亏其大者多矣。”(《读通鉴论》卷七,160
: -161页)看来,地方吏治还不同于中央的政务,所以从地方选拔官员到中央担当朝
: 廷重臣,王夫之是不太赞同的,所以他说,“是道也,以奖郡守,使劝进于治理,重
: 其权而使安于其职则得也;若以善三公之选,则有不贵于此者”(同上)。
: 不仅地方吏治与中央朝政有所差异,而且对于各地的地方吏治也要区别对待,不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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