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想提前预订,房子的合同是11月10号签的租到12月10号,月租950。但我们实际上是17号到的,当天就觉得环境不行,有被欺骗的感觉,于是提出搬走。我们说退三分之二的钱,毕竟一天也没住。但房东表面看起来挺热情,但一提到钱的事情立刻翻脸。硬说要按天计费,一天的费用还特别高,最后硬是只退了500员。损失了450元钱不说,房东提到钱立即变脸那种感觉实在让我们感到不舒服。
提醒大家警惕,不要再被这种人的嘴脸欺骗了。
房东信息:清华西门外的筒子楼二层,环境比较破,没有暖气。房东称为刘阿姨(刘艳娥)
电话:0108640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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