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能惯,越惯越麻烦;
合同规定就按合同好办,协商不成就去法院!
【 在 xiaozhuzhu12 的大作中提到: 】
: 刚租住了半年的房子,房东前几天打电话说她家老人要住,要收回房子,为了方便老人进城看病。
: 后来多次电话沟通,房东要求租金涨到8000元/月,她就保证在租期内(剩余租期3年左右)不收回房了,合同租金6800元/月,现在的市场价大概7200-7500元/月。这样一看,她家老人不是必须住这里,想多拿钱才是重点。
: 房东是中学老师,近50岁,感觉对钱看的很重,当初签约的时候她老公就劝她把房租给我们一家人住,踏实。她呢,就想找个租金更高的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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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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