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房东执意要卖房协商不成房东直接掐断水电,租户连夜住宾馆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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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条看,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三者是同等的违约责任,没有优先顺序
另外,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解除合同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 可以选择解约,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而且履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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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7.*
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了,那就是赔偿损失
赔偿的损失可能比合同中列出的违约金高
法院也不可能判必须继续履行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房东执意要卖房协商不成房东直接掐断水电,租户连夜住宾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Aug 13 21:02:28 2022),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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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呢?
: 也不是房屋倒塌了没有继续履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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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oar 的大作中提到: 】
: : 民法典:
: :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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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m.mysmth.net·[FROM: 117.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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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7.*
一个月房租不一定够。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在 einstein1982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不懂法啊,协商一致你就自己搬走了,不用赔钱的,违约就是协商不好才违约,按合同人家赔你一个月钱就行。你还要咋样?不懂就找个律师请教下,别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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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7.*
你说的这个观点,和我今天开始的观点一样
经过讨论学习,我的观点有些变化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一方面,不一定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匹配
如果违约金过低,那还得追加
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在 tiw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别够不够的。这些不用操心,租房合同里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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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那是协商,不同意才是违约
【 在 zhangwei108 的大作中提到: 】
: 记住单方面违约是当事人的权利,不需要对方同意。
: 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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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7.*
看一下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70.html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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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可以导致合同解除,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不是必须履行合同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那种霸王条款合同呢,按你的意思就不能推翻了?
: 合同的前提就是权利义务平等为前提,当然最好是签之前看清楚,毕竟维权也需要成本。
: 这个租赁与民生基本需求挂钩,所以才有更多倾向于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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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oar FROM 123.113.47.*
FROM 123.113.47.*
我仔细又看了一下民法典
他说的好像是对的,违约方没有合同解除权
逻辑是这样的,发生违约,守约方具有合同解除权
如果守约方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如果守约方不解除合同,而是要求继续履行,那除去3种情况外,一般情况就要继续履行
依据是,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在 Tramp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同你违约条款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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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7.*
另外,还要看双方合同里有没有约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在 So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房东执意要卖房协商不成房东直接掐断水电,租户连夜住宾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Aug 14 20:49:07 2022),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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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仔细又看了一下民法典
: 他说的好像是对的,违约方没有合同解除权
: 逻辑是这样的,发生违约,守约方具有合同解除权
: 如果守约方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 如果守约方不解除合同,而是要求继续履行,那除去3种情况外,一般情况就要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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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是,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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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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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Tramp 的大作中提到: 】
: : 合同你违约条款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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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23.1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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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7.*
违约赔偿的意义是
守约方单方解除合同后,要求违约方赔偿。
但守约方也有不解除合同的选择,这时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案中不存在这种特殊情况。房子没有问题,不影响正常使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只要想提前解约,不论是房东还是房客,都属于违约方。那么也就是说,这种合同,只要其中任意一方不同意,就不可能解除了。
: 如果是这样,那么对违约赔偿的约定还有什么意义。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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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47.*
如果双方都守约,那就没有违约。
一方不想履行合同,发生违约,这时候合同并没有解除。
此时,守约方有两个选择:
一、使用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二、不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就是正常的租赁行为,房子没有任何问题,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是不是只要谁提出提前解约谁就是违约方。那么守约方的单方面解约行为又怎么可能存在呢?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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