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房东执意要卖房协商不成房东直接掐断水电,租户连夜住宾馆
啥叫不同?。合同期内,也可以终止合同,按合同来不就行了。房东让1个月搬离,这种情况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不符合合同的,按违约走不就行了。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合同期内,他这么做是不对的,但是你可以住酒店,回头起诉他负担酒店费用
: 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合同期内不同意。
: 然后,你现在要求他恢复里面电,但是,有个风险就是,以没电为由去住宾馆,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
: ...................
--
FROM 120.244.192.*
合同期内,也可以终止合同,按合同来不就行了。房东让1个月搬离,这种情况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不符合合同的,按违约走不就行了。啥叫没资格叫你搬离?!人家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你搬走,他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有问题吗?
【 在 ironman0222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的建议我看了,首先澄清一下,我没有不让房东卖房子,他的房子我管不着,他老婆就是链家中介的,他现在有事没事就带人过来看房子,甚至直接说,有些人就是他找来的托,根本就不是看房子的,就说来恶心你,让你不得安宁的
: 另外,看大家都是说所有权最大,这个跟房东一样,我房东几次扬言说:房子是我的,我想咋样就咋样,但是包括社区居委会和民警都说,使用权第一,即使是法院也会优先保障使用权的,这个已经明确告知房东了
: ps:重申一下:我重来就没有阻止房东卖房,他的房子他随便折腾,我不同意只是说房东限期我必须一个月搬离,按照合同,他没有资格让我搬离,我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
: ...................
--
FROM 120.244.192.*
你别够不够的。这些不用操心,租房合同里都有的。
【 在 So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月房租不一定够。
: 民法典:
: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
--
FROM 120.244.192.*
你是要讨论,房东违约赔偿问题吗?这种真实案例,很多吧!那你说,你知道的赔了多少?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面都有贴法律条例,也有相对专业的法律人员发言。
: 还是你这样的一堆拍脑袋凭感觉的。
: 你别够不够的。这些不用操心,租房合同里都有的。
--
FROM 120.244.192.*
你说这些,有啥用?说了个流程问而已。跟双方同意有啥关系?双方同意,就是就是协商解除了,我们讨论个啥。现在,就是协商不了,合同无法继续阶段了。剩下,如果都不愿在协商了,就是打官司阶段了。
如果,打官司,你觉得法院会咋判?判强制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还是按原合同违约条款赔偿。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跟你讨论这个点。
: 都没同意解除合同,还到不了谈赔偿的阶段。
: 违约方没有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的权力。
--
FROM 120.244.192.*
你到底要说啥?一会说违约人,没**权利。一会又说赔偿。你前半段,是在回我吗?
另外,打官司,这案例,几乎不可能判继续履行!法院判继续履行,一般都是判定,恶意违约的前提下。这种租房合同,根本没必要判继续履约,继续执行合同。
房产租售里,我只见过一例,被法院判为继续履行合同: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卖家不想继续,不配合过户,想通过违约,收回房子。最后,耗时2年多,打官司,买家坚持要履行合同,最后法院判定卖家是恶意违约(房价上涨,卖家后悔了)。但这个案例,我就见过一个,而且耗时非常长,最后到了执行阶段房价又降了。大部分,这种就是买家多得1倍定金,合同解除。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协商解除合同就不用赔偿了?协商解除合同也仍然抹杀不了违约啊,违约就要按合同赔偿,除非被违约方主动不要。
: 要走到打官司,判继续履行或赔偿都有可能。
--
FROM 120.244.192.*
你对合同,尤其租房合同理解有问题。就你那自诩打赢的官司,贴个案件号,我看看,到底啥水平?
这个事,合同清晰,流程也清晰,到你那,东扯西拉的,还自诩懂法。
这租房合同明写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到你那不知道你要干嘛。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走人又不一定等于合同就一定解除了,不同的概念。
: 万一还欠几个月房租,一样可以追责的。
--
FROM 120.244.192.*
明显你自己想当然。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看887楼,其余没跟你扯的必要,不知道给多少个跟你一样的说过来。
: 这么高的楼,多少人才开始跟你一样想当然,把租赁合同民生相关的与一般的普通合同相提并论。
--
FROM 120.244.192.*
明显你自己想当然。
明显你自己想当然。
就这案例,fy判继续执行的,有几个?说话,东拉西扯,其实半拉子。这是很常见的房东和租户的案例,看看现实中怎么判,不就行了。到你这,都有可能。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看887楼,其余没跟你扯的必要,不知道给多少个跟你一样的说过来。
: 这么高的楼,多少人才开始跟你一样想当然,把租赁合同民生相关的与一般的普通合同相提并论。
--
FROM 120.244.192.*
你扯这些有毛的意义。你普及的概念,自己理解都不对。说一些,看似四海之内皆对的话。法院判决,你不尊重,非的你辟途径,坚持你的主张。
说了,就这种合同,这种案例,法院就是判赔偿解约!!你坚持,继续履行,是不被支持的。之前回你的,恶意违约,你自己普及了吗?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实中基于对守约方有利有必要有意义为前提判。
: 不是说法院案例裁定最终解约,人家就没有权利主张争取,就没有可能。
: 这是两码事,两个概念。
: ...................
--
FROM 120.24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