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没想到高知社区这么多人没有法律常识
你这人才是好笑,这里有哪个人看到合同细节了?没看到合同细节就不能发言?那么多人说什么有无约定只要按违约金赔钱了,违约方就拥有任意解约权,这么荒谬的观点我还不能驳斥?真是可笑,法盲们已经打上思想钢印,只要和他们观念不符就不能接受吧。
【 在 last2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当事人明确说了,使用的就是住建委的自行成交版合同
: 而且,身为一个法律人士,一不了解细节二不知道合同条款,靠着臆想就能BB出一大通
: 难道这十多年的从业之后,把专业精神都丢天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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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高兴就好
【 在 FlytoSkyBo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主帖可是压根没提不同模板的合同条款,自称法律专业人士直接给出结论了!
: 另外别自我感觉太好,干了十几年专业就这水平? 说实话你在社区做免费法律咨询都不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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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一说我又要一个个找案例去反驳,太累了。前面也有人贴过案例,我也不想贴了。多说一句,劳动合同与租赁合同等一般民商事合同适用的法律完全是两回事,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后者适用的是合同法,现在并在民法典里面了,前者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基本上是两回事。但这里发帖的太多混在一起乱弹一气了。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人举劳动合同的例子,同样也是如此。由于劳动合同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劳动者不想干了不继续履行合同了,法院当然无法强制履行劳动合同,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就要掂量掂量了。但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法院是可以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作为判项之一的,不是说用人单位赔点违约金就算了。劳动者同样属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也是倾向于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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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我所知,除了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等几种特定情形外,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赔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解除要求继续履行的,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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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自我认为的错误认识,你觉得你对就行了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每天都有公司裁员新闻,哪个不是给赔偿走人。这是职场人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
: 不管劳动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不是相关,前面贴的对公司裁员处理的观点是不是你自己说的,我指出的是你对公司裁员观点的错误认识。
: 这个错误,不要说职业法律工作者,就算是一个稍微对劳动法有些了解普通的职场人员,也不应该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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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的价值是不论约定如何赔钱就有了解约权?你高兴就好,不要再自诩学过法律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如果跟大多数人的价值判断相左
: 需要检讨下自己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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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背后论我的是非我还不能说了,莫非你也是敏感词?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好意思
: 我没跟你说话
: 你也别揣测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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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都又打又骂,断水断电了,租客以租赁纠纷起诉好了,拿到立案通知书和缴费通知往门上一贴,还可以申请行为保全,我看谁还买你的房子。想斗勇耍狠,承租人手段多得很。
【 在 dalaila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事情在这掰法律常识才是幼稚,人家卖房的明显不在乎这点违约金,法院判顶天了就是2-3个月租金,卖房的人往往都是换房,资金是硬约束,根本不会考虑这点钱,不嫌麻烦就去打官司好了,等你二审结束了都明年下半年了。人家愿意付出社会公认的代价,硬要掰实际是跟自己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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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无知者倒也不是中介,很多是极其精致利己主义的房东,觉得房子所有权最牛逼,一切得为他让路,他们视合同为粪土,轻诺寡信,诚信对他们来说就是狗屁,其实这才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大得悲哀。
【 在 tomcruze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房东违约不是简单赔一个月房租就可以的,当然这是最简单的情况
: 如果租客要求继续履约,房东拒绝,就有可能进入法律流程,虽然最终可能也是解约,但是也影响房东收房时间,并且赔偿很可能高于一个月房租。
: 其实,这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双方坐下来谈,因为即使起诉,第一步也是先调解。谈不妥说白了就是钱的问题,说个比喻要是给租客200万,租客都可以东西不要了,再也不回房子了,立刻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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