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违约金不是解约金
建委不能提供明显违背法律精神的模板
不管是过去的合同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都是主张合同已经签订就应该全面执行,违约是应该尽量避免发生的事情,法律要保护守约者而不是违约者。
政府提供的合同模板表示只要扔一个月租金就可以随意违约,那不就成了笑话?
【 在 zea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就是格式合同条款中那条措辞不严谨。
: 本意为解约条款。更多的人倾向认为解约条款,或者没细看。
: 到纠纷时,有发现细抠条文可以有不同理解,对自己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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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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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自己怎么约政府不管。但是政府肯定不能出个模板鼓励违约。
模板这玩意真不是八九十年代来的。
【 在 zea 的大作中提到: 】
: 签合同的时候,觉得这条不完全符合自己本意,有风险。那就改成自己本意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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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不禁止合同双方先行约定直接解约的方式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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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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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bb FROM 223.1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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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何不直接签署无固定期限、随时解约的合同?
或者直接在合同里申明,随时解约,最多赔付一个月房租呢?
很多人不是不明白,是想借着这个模糊拿捏对方吧?
【 在 zea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同中,很多情况是"丑话说在前头"。
: 但政府的模板考虑到自己形象,不能太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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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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