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结合那位自称是房东朋友的说法,给大家说一下事情的真相
俩姑娘就一定涉世未深吗?二十六七岁的姑娘缺少社会经验?那为啥婚姻法规定20岁就可以结婚了呢?没有独立思考能力?
【 在 wuyonghai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四十多岁一个男的,你是房东你会让住进去吗,那俩姑娘刚毕业涉世未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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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很多人都是以主观的思考来处理法律问题。
你对别人的态度是正面或者负面都是正常的,但是,不管你认为他是个怎样的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任何人觉得不合适,可以提出修改国家法律嘛。不是每年都有开会吗?每年都有代表提意见吗?之前高铁霸座的问题也解决了,还有拦住高铁不准走的的问题也解决了。哦,顺便说一下,霸座男据说学历还挺高的,拦住高铁不准走的还是一位老师。所以,学历,身份不能说明了就懂得道德底线,就懂法。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如果房主觉得委屈,可以要求与会代表提出修改法律的议案呀。再说,还可以在www.gov.cn提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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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觉得租房住能说明什么呢?
违法就是违法,租房合同就是租房合同,至于人家年纪大是人家的事情,如果年纪大了租房违法,你可以提交两会,让代表讨论,看看有没有什么法案提出来制裁他们。哈哈。
【 在 wuyonghai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先说的刚毕业么,而且一个四十多岁男的,还答应房东可以住,你说这俩特会保护自己,成立么,拿正常人思维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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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人: yinangel (东施)
标 题: Re: 本版那个租房不同意解约的真相,笑死了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Sep 20 21:52:46 2022)
来 源: 114.249.61.246
看来你跟房东的关系非同寻常,这么多细节都了解得一清二楚,而且还身临其境。
好吧。晚安!
【 在 liangwscoco 的来信中提到: 】
: 有啥漏洞?事实就是两个人说的综合一下就差不多了。我现在理解的事实就是:一女孩男友来一起住,这男的不让,起了冲突,没办法同住,然后女孩就跟房东协商让他走,让自己男友住进来,房租高一点,这男的违约金他们出。房东虽然是我同事,但也很精明和鸡贼,就同意了,让男的走。开始跟我说,我还纳闷,为啥这么算计的人会出违约金,原来是女孩出。只是这男的不搬走是因为想跟女孩合租而已,这事情无法说出口。
: 房东虽然算计,但也算符合人性,该出的违约金出了就行。退一步海阔天空,男的不同意走,现在是三输的局面。两女孩违约搬走,房东没赚到钱,这男的也折腾自己。如果当初协商,多给个一两千,互相让一点,估计就过去了。
: 当初我公司时,人事也被他折腾够呛,我也因为招他被公司考核,想起来就一身冷汗,幸好赔了9000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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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上面是liangwscoco给我发的私信我回复的。
本来我一开始也认为他既认识男租客也认识房主,一个是前同事,一个是现任同事。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因为从我自己的经验来看,我去学习老师给我讲的内容,都需要听好几遍才能记住其中很多的数据,但是,这位同学这么多细节记得一清二楚的。正常吗?
如果通过聊天就能记住所有的数据,那我都不需要买录音笔了。看来这位帅锅的前同事的记忆力确实超凡脱俗,而且,对同事的家务事了如指掌。讲述起来身临其境。推测别人也有板有眼的。
既然自己的理由如此的充分,为何不去法院投诉这位租客?而是让租客去法院对房主提起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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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是卖帽子的吗?动不动就戴帽子。杠精的特点就是先给一个头衔。
为啥替租户说话的就是杠头?这句话的结论是怎么得出的?
难道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了?
连替别人说一句话就能得到一顶帽子——“杠头”。
你说这话是不是PUA?
【 在 wuyonghai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说违法,说的是会不会同意让住,发现替租户说话的多多少少都是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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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水木清理一下PUA。以免一个正常讨论的环境变成了网络暴力的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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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卖房是真实的,也不能推翻《合同法》。
如果觉得《合同法》损害了公民的正当利益,可以请求人大修改《合同法》,对吗?
既然国家制定了法律法规,而且国家一直倡导依法治国,这些民事纠纷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难道不是最正当的吗?
【 在 aimmone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会卖不一定是真实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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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截屏来看,是男朋友先入住,然后告知大家一声,后来,因为做饭搞得屋子里乱哄哄的,楼主让有男友的女的他们收拾一下乱哄哄的餐后残局,该女就炸毛了。
不过,从截屏看不出炸毛的相关信息。但可以推测出跟房主的现任男同事所说的“不让住”的情况不符。
我不知道,除了这个情况不一致之外,其他情况是否就都是事实。
至于之前说的楼主痴痴的看这俩女的,我不知道,如果连见面的次数都很少,又怎么有机会痴痴看的。那俩女的到底有怎样的盛世美颜能让楼主那么着迷呢?如果楼主真的那么欣赏这俩女的,那为啥让他们打扫卫生呢?多好的一次献殷勤的机会啊?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这件事而言,每个人判断不一样。
: 就我个人而言,我无所谓。
: 我以前合租的时候,三间房,两女孩一男孩,大家互相不认识,大家都是中介找来的,大家相处和睦。那个女孩的男朋友每周末都来,我和那个男孩都无所谓,见面还打个招呼。人家又不在公共区域卿卿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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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力能推翻法律需要的证据?
法庭上只看证据。如果你说的这些都是正确的,可以让房主抄下来,到时候当庭对证。多好呀?
至于那些带幻想的推测内容,是不是故意带节奏我不清楚。
【 在 Jacobb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不是让人女生和你一起做饭吃了?为什么回避这个问题?
: 从lz吞吞吐吐前后不一的表述,结合另一位的说法,过程大概这样:
: 1.三室一厅的房子,早期有三人各租一间房,后来一租户搬走,剩下二个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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