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租户不配合看房怎么办
哪来的情理之中的事?人家如果是自己住,随随便便给人开门不安全;如果是一家子住,经常会有不希望人打扰的比如小孩学习的情况。
【 在 tracyiwmusic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子要到期了,租户就是不配合看房, 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我们上门去请租户配合,租户表示,要维护自己的居住权,如果带新租户看房,就要报警,中介买了水果过去敲门,也被轰走了。合同也没有写的那么细致,就写到提前30天通知是否续租,但是没写配合看房。一直都觉得配合看房,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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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义务,租客放弃购买权就没这义务。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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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看房是义务,是租客优先购买续租权利换的,不然怎么可能光有权利没有对等的义务。
: 但是一般没办法因为这点要求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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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1.144.*
首先,这义务就是你脑补出来的;其次,租客的优先购买权是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能优先购买,而证明是同等条件(让别人也有出价的机会)需要配合看房,而不是什么狗屁义务。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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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就随之消失了吗?
: 我搜了反正不是。
: 你认为是你乐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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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的话重新看一遍:优先购买才需要配合看房,不买就不存在不公平竞争。反过来说,不配合看房要么有人愿意不看房就买(租客签放弃购买承诺),要么租期到了之后租客丧失购买权。压根就不存在什么义务。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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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别人也有出价的机会)需要配合看房。
: 这条你既然说出来了,你就应该可能知道这是义务啊,不然可能会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房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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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搞清楚一点:不管签不签承诺,都可以不配合看房;不管提前卖还是刚到期就卖,都得有租户的承诺才能卖,无条件保障的,不需要什么狗屁义务。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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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客签放弃购买承诺,你这也说了要额外签,不然默认的是啥?
: 租期到了租客还有优先续租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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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自己YY了。
租户不买——租户签放弃购买承诺,或者得到通知后超过15天自动放弃
租房买——租户配合看房,同等条件下竞争
这才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除此之外一毛钱额外的义务都没有。
因为义务是要靠法律规定的,不是靠你空嘴说的。法律规定了租户的优先购买权,但是没有规定租户有配合看房的义务(租户的义务是把这房子保管好)。看房是为了方便行使购买权而使用的手段(也不是必须的),不要给自己加戏。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不存在绝对权利没有义务。
: 昨天已经跟人普及过法律基本知识。
: 你要犟没有办法叫醒装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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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njy FROM 221.22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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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说了每一条权利都要有义务对应的?哪里说的优先购买权是“额外的”权利?租户的义务就是租赁合同里的义务,不管要不要优先购买都是这些义务。对于卖房来说,租户只需要保证交还房屋时的状态不影响房屋成交就是尽到了义务。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租户保管好房子合同就约定好了。
: 哪里和额外优先这些权利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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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你一次:法律规定优先续租和购买的同时规定了配合看房了吗?没有规定就是你脑补出的义务,再跟你说一遍,权利和义务不是一一对应的,你自以为“额外的”权利也可以由已经存在的义务相对应。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建议看一下180楼,不可能见个人普及一次。
: 优先续租和购买本就是法律额外规定,哪怕房东租客合同没写甚至他俩都不知道这一条也是存在的。
: 没有讨论的必要了对吧,回帖的人里面要么凭感觉回答,要么觉得法律赋予了绝对权利而不用承担义务,要么还有认为放弃权利就等于义务自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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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优先购买权跟妥善保管房子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这很公平相当,你认为不是那是你的问题,你要是再拿着法律没规定的东西当义务我就当你智力不过关不会再回你了。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跟我胡说八道了,你要看过我回帖早就跟你们说过不是文字一模一样的简单一一对应义务,就像抚养和赡养,不可能父母返老还童一模一样回馈抚养。
: 还有权利义务是尽量公平相当的,不提倡本来就合同约定的最基本的义务去抵额外增加的权利。
: 《民法典》第六条,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要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合理地确定各方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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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这智力怎么得出来这个歪理的?再回复你最后一条:妥善保管房子的义务同时对应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看不懂就别回了。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优先购买续租权就不妥善管理维护租来的房子?
: 你太精明了,用不着回复了,法律起点知识都不一样,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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