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文已经有所叙述,现概要如下
1、房东先以某种借口,希望跟我们终止租赁合同,让我们搬走。然后又露出要在合同期内涨价的真面目,开口就是25%的幅度啊。
2、经过协商,我们拒绝房东的无理要求。在这之前,我也咨询过各位版友的建议,感谢大家的出谋划策。我想这好歹牵涉到合同,我也该看看专业人士的看法。于是就解除租赁合同方面的事情,我特意咨询了北京的法律帮助热线。谁让咱是纳税人,也该合理利用下政府给咱们提供的公共资源。在此也建议各位租房子的兄弟姐妹们,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千万不要怕麻烦。不然歪风邪气起来了,咱们的生存空间只能更恶化。
我特意问了两个律师,电话很好打通。两个律师的答复都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跟房东签的合同里并没有明确写出他单方面违约该承担的责任(这个是我们的疏忽,大家以后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主张房东承担违约给我们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搬家费用、再找的房子房租上涨等等。这些只要我们举证,法院就会支持。所以,如果房东不同意这些条件,我们可以拒绝解除合同,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而且我们如果嫌去法院起诉房东太麻烦的话,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搬,该付房租的时候支付给房东就行(我们以前都是直接给房东打到卡里),有银行的汇款凭证就行。如果房东不肯收,那只要找公证处托管就行,一点都不麻烦。
如果在入住期间,房东恶意骚扰,我们完全可以报110。至于期满后,如果房东恶意不退押金,也有相应的法律维护我们的权益。
3、知道了这些之后,我们就跟房东说,如果他单方面违约可以,只要支付违约成本就行。我们也不会讹诈他,按照实际的来就行。在房租飞涨的时候,这个差不多也有1个月的房租了。然后我们就会按照约定的搬走。
4、房东说让他考虑两天,期间我们也在努力找房子,有幸碰到了一位非常非常好的房东。所以我们对现在的房东采取什么决定都毫不介意了。
5、房东在考虑了两天之后,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说希望我们继续住下来。期满后,在商量房租的事情。
6、我们知道斗争的结果远谈不上胜利,只是暂时保持了2、3个月的平静,谁知年底时这个房东会出什么幺蛾子呢。不过租房子的人,不就是这样吗?根本就没办法一劳永逸的稳定下来。只是我该争取的争取了,大家无非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讨一点尊严罢了。有钱当然还是买房子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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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eheh FROM 114.251.27.*
FROM 58.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