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处处是充满是二房东,黑心房东的讨伐声,可是我作为出租房屋者,却遭遇了好几个不讲信用的房客,有苦难言.
首先是2005年,应该是清华大学一位化学系的本科毕业生,名叫笪瑾,于七月二十几号定下了我的房,因为还没有找到工作,所以暂时拿不出工资,所以当时她继续住在学校的同学宿舍里.我着实同情她,但同意在她未交任何押金的情况下,为她保留房间,并且租期可以从八月十号可以算.可是到八月十号时,她还是不来住,我打电话催她时,告诉她有其他人要住我的房子,她又再三请求我继续保留,说肯定来住.后来于十五号、十八号我又分别给她打电话,她都说会住的,请我帮她留着,我心太软,就一次次地相信了她,可是二十号那天,我再次给她打电话时,她又告诉我,她不准备在北京工作,她要回老家,对不起了,我当时被觉得蒙了,怎么有这种人呢,拿别人的好心当什么啊?
其次便是本月刚发生的一件事,清华物理系某实验室要招一个助手,于二月十三号来定下我的房间,二月十四号时,那个助手便住进来了,因为他们说,他们是实验室出钱,比较复杂,让我稍等两天,我当时想,人都住进来了,不会赖帐吧,就又一次心软地同意了,最后在我十八号出差的那天,那个助手却悄悄地搬走了,说老师可以安排到免费的住处了,然后给我留下了六十元钱,看来把我这里当临时处所了。天哪,我感觉真是无语问苍天了,难道做一个好人如此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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