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要目的是保障合同而不是惩罚,房东可以要求按合同赔付违约金终止合同,但租户有权利不接受违约金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非有不可抗力,法院只会支持租户而不是房东。反过来租户放弃押金搬走并不继续付房租,如果房东能证明这个行为对其产生了损害,也可以起诉要求租客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只是现实中大家都懒得折腾而已。
简单举个例子,“A杀死B然后A依法被枪毙”和“A被阻止杀死B”,哪种更应该是我们期望的?
从实际执行层来说,不收房东的违约金按合同继续住下去,房东还能破门而入把你全家扔出去?如果房东敢这么做,你看报警警察会支持哪方?
【 在 mudongya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租期内让你搬走是违约 希望你们约定了违约条款 按合同来的意思就是 按合同赔你违约金 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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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boons FROM 1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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