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说的义愤填膺,其实也是个鸡贼。
1、你违约,人家可以跟你解约也有权力要求继续履约,说实话,这就能把你拖到合同到期。
2、看时间,你付一年租金不到两月就通知人家解约,明显你这人要么没信用要么没远见,这两条中任何一条都决定了你不会有好下场。
3、年付的优惠你享受着,还打算随时抬屁股走人,天下的好处都被你占了?
4、你打算住到11月,不考虑11月是租房淡季,人家房东能不能顺利租出去,这种租客我见过,你图啥,房东心里不糊涂。
5、房子你腾空了没,就把房东告了,厉害。
6、其实看你这样子,你还真没去过法院,法官分分钟教会你做人。
【 在 Albes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我租房的悲催经历写出来,就当一次教训,希望大家租房时不要犯我的错误。
: 先说教训:
: 1. 所有的交易约定一定要白纸黑字,不管房东话说得多好听,绝对不要相信,翻脸不认的大有人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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