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顾左右而言它了吧。
我不写,是因为不必写,本该如此。真要写,也无妨。
你不写,是因为不敢写,你自知这种做法荒唐。写了,就没人敢租。
我也出租房子,也租过房子,从来都是钥匙交清,没有谁悄悄保留的,更别说明着来了。
这是规矩。否则,发生失窃,你有钥匙,你不是第一嫌疑人?
说到底,你留了又有何用,你还能挡住别人换锁?
当然,事实证明,有些东西,它不懂规矩...
【 在 vote2016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难不成你脸皮厚的写上了房东不得保有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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