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出来楼主怎么无赖了?楼主认为从法律上讲他有理,所以关键是看法律,和合同。
美国加州法律保护无赖的租客确实不合理,但是保护租客能否完成12个月的合同是合理的。租客如果有孩子上学,搬走了,那么还能不能继续在同一个学校上学?这些都是问题。所以立法者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只能保证12个月的合同,而不是让房主随便终止合同。
一般来说,房客可以终止合同,但是需要补交大约2个月的房租,让房东找下一个租客。楼主说的房东并没有提供两个月的房租。我觉得房东主动终止合同至少应该4个月的房租。在这种纠纷的场景下,法律必须偏向更穷的人。
【 在 MichaelB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看楼主这么无赖 还要保护
: 做到北美那样不给房租也不能清理才是保护 我穷我有理?
--
FROM 72.19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