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没搞清楚行驶权力和违约这两个概念
公司当然不能随意开除员工;但是如果能给出劳动法中规定的违法解约的成本,也可以直接"违法"解除合同;
注意,这个不是权力,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只不过很多鸡贼公司不愿意出2N+1,想靠其它条款减少解除成本
在国内的各项民事合同中,绝大部分都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死契",所能区别的只是违约成本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反驳的都被说服了,而且是他们自己去搜法律条例案例,自己重新理解,他们自己说服自己的。
: 你自己看看现在除了那个说话乱七八糟的谁还跟你一路?
: 那个胡说八道的人说公司有权利随意开除员工。你要信这种人的话,你就去好好跟他抱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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