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违约方人家坚持不要违约金,就是要继续履行合同呢?也有这样的选择权吧,不然你看居委派出所还有前面回帖的法务人员都是说使用权优先保障的。
毕竟现在房子还好好的又不是倒塌了,有继续履行的能力和条件。
【 在 last2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方面解除合同和违约是两回事
: 前者是权力,通常是因为对方在履行合同时有问题;这个时候解除合同不仅不需要支付违约费用,还能收取对方的违约金
: 后者就是直接违约,必须支付违约金,通常还分一般违约、严重违约和根本性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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