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讲,除了法律还有道理。
从法律上,肯定居住权最大。
实际上说,如果是1年的短期合同,还剩几个月的,大家好好商量商量,房东补偿些,就办了,没有必要这么去顶。
如果是3年,5年的长期合同,还剩大部分时间呢,那应该坚决一点,捍卫自己的权益。
【 在 ironman0222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的建议我看了,首先澄清一下,我没有不让房东卖房子,他的房子我管不着,他老婆就是链家中介的,他现在有事没事就带人过来看房子,甚至直接说,有些人就是他找来的托,根本就不是看房子的,就说来恶心你,让你不得安宁的
: 另外,看大家都是说所有权最大,这个跟房东一样,我房东几次扬言说:房子是我的,我想咋样就咋样,但是包括社区居委会和民警都说,使用权第一,即使是法院也会优先保障使用权的,这个已经明确告知房东了
: ps:重申一下:我重来就没有阻止房东卖房,他的房子他随便折腾,我不同意只是说房东限期我必须一个月搬离,按照合同,他没有资格让我搬离,我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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