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合同变更或者提前解除才有契约存在的意义。违约也并不等于没有诚信,违约且不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才属于不诚信。
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提前解约都是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允许的,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变更或者解约,那么就不利于社会的良好运行。
要深刻体会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本意。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张口就来,前面这条都被否定N次了。
: 是不可能看那么多楼哈?
: 一般守约方才有单方面解除权,除非合同写得特别清楚双方任意一方都有单方面解除权。
: 这是给守约的奖赏,毕竟还是鼓励契约精神尽量以完成合同义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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