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在贴在里叫的最凶吗?就是看不惯你胡搅蛮缠的样子,你最恶心人了,还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不知道有多恶心人,还厌恶至极,还自重,留给你好啦。
你看看你跟个狗一样狂吠,还让别人自重。法院你家开的,水木是你家开的。
就你有逻辑,你快别丢人了,你自己狗屁不是还普法,还说别人不懂法律问题。
【 在 gulunmu 的大作中提到: 】
: 太有意思了,都已经不想理你这种逻辑混乱的人,厌恶至极,还死缠烂打。
: 这都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了,而是逻辑问题。
: 为什么法务 居委 派出所要站在一个可怜巴巴无产租房客这边,而非站在有产邻居一边?为什么不是按你们现在大部分人拍脑袋凭直觉的解释?你想过为什么吗?想过劳动法和租赁为什么就跟普通合同不能相提并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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