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属于违约解除,违约解除按照违约责任的约定来执行。
没有未经协商一致就不得解除合同的说法。
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BF-2019-0603)(首都之窗网站可下载),
第九条 合同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 在 So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约定解除条款
: 但如果是无理由随意可解除的话,合同性质就发生了变更
: 如果是约定了几种情形,比如房东卖房,可以提前解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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