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的模板是从法律的精神来的
本来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当然是倾向于完整执行
如果任意一方扔一个月房租就可以毁约,那只要房租暴涨房东就可以扔一个月房租赶人。什么租售同权、买卖不破租赁都不成鬼扯了?
你们两个人一定要明确玩成无固定期限可以,但是政府肯定不能这样倡导。
【 在 So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住建委那个模板感觉有点问题,写得不够明确
: 如果明确,应该写
: 双方均有提前解约的权利,……
: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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