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无知害死人啊!你说“合同启动哪个部分,是双方自愿”,但凡懂点法律都不会说这么幼稚的话。按你的逻辑,房东选择违约所以启动了违约条款,那租客选择继续守约那应该启动哪部分条款?总不能任由房东来选择启动哪个条款,而租客不能有选择继续履行合约的权利吧?你觉得法律上说的过去?给你在补充一些法律知识,希望你能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要做无意义的幻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所以根据这两款规定,租客完全有权利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义务。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 合同启动哪部分,是双方自愿的,
: 他启动违约条款,那么正常的合同部分就作废了,
: 只能按违约条款走,
: 如果你不想让他启动,你只能违约条款定高点。
: 协商一致是自动解约,还是正常合同部分。双方都没有违约。
: 你去法院打官司,那现在也只能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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