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违约条款是限制双方的,违约金,不但是业主违约,租客可以得到的补偿,也是租客违约,业主可以得到的。这一条,就是希望能在双方可以解决问题的范围内解决问题,而不是动不动就上法院解决。这个帖子,租客也根本没有不能搬的特别硬气的理由,其实就是违约金太低,不能涵盖他所有的损失而已。
如果当初业主和租客,约定好违约金是月租的三倍,这个问题就解决了,租客他工作比较忙,没有精力经常处理搬家事宜,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要求高违约金。
高违约金也保护了业主,不会因为租客临时不租了,空置和降租金带来的损失,比如8月份租出去的,租客1月底不租了,租金降低的金额和空置都比一个月租金高。
北京的房租违约金,确实应该设定两个月以上,两个月起步才合理。
【 在 sevensw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约方可以选择守约完成合同(到合同期结束),这样不就不给守约方可乘之机了吗?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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