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的结果不需要遵从法律约定?你又瞎误导。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
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懂什么叫法律关系明确吗?在本例里,就是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的关系很明确,违约的事实清楚,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解。如果法律关系不明确,不按照法律来确定谁是守约方,谁是违约方,如何调解?难道还要守约方赔偿金额不成?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调解书的结果不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只要双方一致同意即可。判决书可不成,必须依法判决。所以,当大家争论某个法律规定应该如何理解时,当然是看判决书,而且是看大量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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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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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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