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不安排工作是雇主的自由,给钱才是义务。任何人都无法强迫一个特定的雇主提供给一个特定的人某种工作,只能判雇主赔钱。
搬不搬家是房客的自由,只要使用权还在房客那里,任何人都不能强迫房客搬家。如果说他不搬家给你造成损失了,你倒是可以去法院要求他赔钱。
【 在 xshoushoux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句话是结论,但并没能解释你原来那贴里第3段和第4段为什么能同时成立
: 为什么把损失量化为钱在辞退上可以在搬家上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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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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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OC FROM 223.104.40.*
FROM 223.1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