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您说的没毛病,不同的场景,强势弱势也会动态变化。
我想表达的是,双方的诉求,要求,顾虑可以在租赁合同中以条款的方式予以明确。我的例子,三年前,小孩刚出生,换房,装修,为了稳定,租房的时候跟房东明确说三年不要让我搬家就行了,房东说了没问题,然后双方同意协议里加上任何一方违约,支付6个月租金。
现在房东卖房,在不影响小孩的前提下,我全力配合。但是房东的家人认为空房有利于卖房,有利于卖高价,想解除协议,但不愿意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目前我们都是友好协商着办,不排除未来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我的例子跟楼主的不太一样。我现在没楼主那么难受,主要还是因为协议里加了6个月的违约金,否则房东大可以提前30天直接让我搬走。
【 在 yanwumul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东租户都可以是相对弱势一方。
: 那种欠了房租不给,
: 或者中途偷偷搬走不说一句话不给违约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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