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在这里争论半天,只强调必须履约的情况,却忽略违约或者无法履约的情况,比较可笑。
我本人之前一次买房也涉及到过履约和违约的事情。还专门咨询过很多相关法律人士。
法律支持履约还是违约,是建立在当前合同双方的实际情况,实际环境,等综合因素下的结果,而不是无脑要求必须履约或者违约。双方可以表达权利和诉求,但是法律只考虑实际情况。到了法院也是如此。
如果违约方已经没有能力履约了,法院不可能要求必须履约,会参照双方签订合同的合理性和实际的法律条款判决。
怎么会有人认为只要签了合同就必须绝对履行到底呢?可笑。典型的纸上谈兵的书生。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5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张口就是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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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法律支持履约,而不是支持随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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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赠予合同是可以反悔的,只有少数特殊情况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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