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上面是liangwscoco给我发的私信我回复的。
本来我一开始也认为他既认识男租客也认识房主,一个是前同事,一个是现任同事。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对劲。
因为从我自己的经验来看,我去学习老师给我讲的内容,都需要听好几遍才能记住其中很多的数据,但是,这位同学这么多细节记得一清二楚的。正常吗?
如果通过聊天就能记住所有的数据,那我都不需要买录音笔了。看来这位帅锅的前同事的记忆力确实超凡脱俗,而且,对同事的家务事了如指掌。讲述起来身临其境。推测别人也有板有眼的。
既然自己的理由如此的充分,为何不去法院投诉这位租客?而是让租客去法院对房主提起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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