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护弱势群体也不可能单方面只损害房东利益没有补偿吧?
而且权利只要有,一定有对应的义务,这个概念你有吗?
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不能随便说就能放弃。
【 在 rwr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租客具有房屋优先购买权这我知道,因为我们国家法律精神就是要保护弱势群体,人家如果有能力购买,不能把人家赶到大街上。另外,一般来说,合同中都有不续约提前通知的条款,所以也构成了事实上优先租赁
: 配合看房这事儿,我真是头一次听说,你是认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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