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看房的时候,租客就被赶走了?那个时间没在住吗?
房租对应的是合同上约定能达到的一些满足居住的功能条件。房东义务做到了。
而续租优先购买哪怕合同没写,那也是存在的,甚至合同截止瞬间,租客钱已经没交了,他仍然有优先续租权,你这里又怎么解释?就任由租客有权利,房东被法律纯欺负?
【 在 JoseM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扯没用的,你就说“租户要配合带看房“哪条法律里面写了?说不出来就别说了,法律里面没写靠你自己立法有啥用?
: 还没给房东权利,房东没拿房租吗?你自己写的啥你自己好好读一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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